| 鼎砥首页 | 股票频道 | 外汇频道 | 期货专栏 | 财经信息 | 基金频道 | 港股频道 | 经济人物 | 鼎砥软件 | 鼎砥论坛 |
| 大盘分析 | 鼎砥学院 | 黑马推荐 | 要闻点评 | 个股研究 | 板块聚焦 | 生活资讯 | 畅游天下 | 汽车专栏 | 鼎砥短信 |
您现在的位置: 鼎砥投资网 >> 财经 >> 国内财经 >> 文章正文
财政部、税总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其他有关行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见附件),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越权制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附件:执行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表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新闻
    财政部发行2008年第三期记账式国债279.
    财政部发行2008年记账式(三期)国债260亿
    温家宝:未来5年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廉租住房房源不足 中央财政拨款六十八亿
    财政部商农业部下拨专项资金123亿元
    财政部等部门多项举措补贴助春耕
    财政部聘香港会计人士任会计准则委员会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聘请港澳咨询专家
    构建紧货币和松财政政策应对经济下滑威
    美财政部副部长:美国经济放缓将冲击全
    最近更新
     可再生能源:75个发电项目获补贴
     银监会评选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机构和个
     央行报告称国际金融市场仍将呈现波动性
     新增贷款由房贷流向企业部门
     香港银行去年税前溢利增三成一
     中国明确企业所得税法新政细节
     国税总局: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契税减半
     商务部:全国蔬菜价格回落 肉类价格趋
     今日发行860亿元央票
     央行调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站长信箱
    客服电话:400-656-1666 邮箱:support@dingdi.com 吉ICP备06004851号
    Copyrights@2007 鼎砥投资网 www.dingd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