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于即将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张连起:对于新的企业所得税调整,我觉得最关键的是减轻了企业的实际税负。而实际税负的构成因素,除了适用税率外,更重要的是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以及各项优惠政策。总之,新税法的亮点和要点就是六个字:抵扣宽,税率优。
记者:这六个字如何理解?
张连起:举例来说,抵扣宽就是税前扣除的标准和范围都放宽了,其中给企业带来增利的就有四大项。一是职工薪酬,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据实扣除。二是业务招待费,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招待支出,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三是统一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还能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四是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比例扩大了(由应纳税所得额的3%到现在的年度利润总额12%),公益性社会团体范围也扩大了。
另外,表面上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14%)与职工教育经费(2%)的扣除标准与原税法相同,但应该看到,由于计税工资放开,实际扣除额必然相应提高。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记者:这其中,哪个方面的“含金量”最高,最“实惠”?
张连起:在这五项因素中,对职工工资薪金的据实扣除影响最大。现在,内资企业的税前工资扣除标准采取计税工资的办法,即每人每月标准为1600元,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都统一实行计税工资扣除。而取消计税工资制度后,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在税前据实扣除,减少了所得税的税基,从而提高企业的税后净利。这一点对高收入行业的净利润影响很大。
这对一些工资薪金比较高的行业就很有利了。比方说,目前银行业的实际税负在36%至40%之间,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银行大量超过定额的工资不能在税前列支,因此,新税法对银行等高人力成本支出的企业是重大利好。其次,企业研发费用方面,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对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较为有利;企业广告费投入可按销售收入的15%税前列支,对广告费用投入较大的食品饮料企业较为有利。
记者:从这些变化看,新税法体现了怎样的立法精神和立法导向?
张连起:从工资薪金据实扣除和扩大捐赠扣除标准来看,我觉得新税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和“社会责任”。而从行业上看,新税法的优惠政策主要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农林牧渔、节能减排型(节能节水,安全生产)、公共基础设施、综合利用能源、创业投资企业倾斜。其中有的是减半征收,有的三免三减半。这些又都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体现了注重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的推进力度。
另外,对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在原有100%的基础上再加一个比例),对固定资产可以用加速折旧法或者负债年限,相当于是放宽优惠范围。这些一方面体现了重点扶持鼓励的政策态度,另一方面也更加务实。
记者:对于下一步的税制改革,有什么样的期待?
张连起:在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蓝图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处于核心地位。现在企业所得税新法已经出台,下一步我希望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的步伐能够加快,希望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更加清晰和富有刚性,减少执行中的模糊地带。在注重税收征缴效率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平,使税收的增长适应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