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的文章《替本群体代言真的天经地义?》(昨日个论版)讲了一些被人遗弃已久的政治常识,不过具体到张茵的三份提案,我不认为它们代言了任何群体,那只是一个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结果,只能代表张茵她本人。
若说张茵代表“本群体”,谁是张茵的“本群体”呢?广东人、东莞人、女性还是玖龙纸业员工?不太像。事实上,我认为她连“首富”都代表不了,比张“首富”更富的富士康老板郭台铭(台湾首富),他不仅“全面积极、彻底地拥护和实施《劳动合同法》”,还特意请来劳动部官员和该法起草专家来富士康开论坛(估计不是无偿的),宣讲《劳动合同法》,可见他没有要求取消无期限劳动合同。
郭台铭还当众声称自己月薪1元,明显违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却没有受到一班劳动部官员、劳动法专家的质疑。专家尚且如此业余,更别说基层政府要求郭“首富”交纳个人所得税了,所以个税税率高低与他个人利益没有直接关系。富人富到一定程度就不靠薪水生活了,香港缴个税最多的人常常是霍建宁,而不是老板李嘉诚。如果张茵富到那个境界还要给自己发高薪缴个税,只能说她“很傻很天真”了。
富士康所处的产业大概也不需要“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也就不会有免征相关设备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意愿了。
既然三个提案连“首富”这个小到极限的群体都代表不了,何来代表“富人”或者其他的“本群体”呢?大家都是大象身上的蚂蚁,而且都不是其他蚂蚁选举出来的,谁都不比谁更有资格代言大象,仅代表自己乃是最本分的立场。国外的议员是职业政治家,我们的代表是业余代表,不能简单类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