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鼎砥首页
|
股票频道
|
外汇频道
|
期货专栏
|
财经信息
|
基金频道
|
港股频道
|
经济人物
|
鼎砥软件
|
鼎砥论坛
|
|
大盘分析
|
鼎砥学院
|
黑马推荐
|
要闻点评
|
个股研究
|
板块聚焦
|
生活资讯
|
畅游天下
|
汽车专栏
|
鼎砥短信
|
您现在的位置:
鼎砥投资网
>>
学院
>>
股民学院
>> 文章正文
4个月亏损20万委托炒股 损失谁来“埋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5
牛市行情吸引了众多新股民投资股票。一些股民除了自己炒股外,还委托“炒股高手”代为炒股。而因双方约定不明,一旦投资发生亏损,就会产生纠纷而起诉到法院。近日,上海静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07年4月,原告郑芳(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林军(化名),林军称自己是某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员工,炒股很有经验,还能获悉证券的内幕消息,鼓动郑芳将存款取出来,委托他炒股,并保证,“我帮你买股票一定会赚钱的”。在林军的再三诱惑下,郑芳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委托林军买卖股票。被告特意叮嘱林军炒股要小心,“割肉”要经过她的同意,盈利后双方按三、七分成。
2007年4月20日,郑芳按林军要求,在证券营业部开户打入资金3万元,次月9日又通过银行转账存入27万元。到5月24日,郑芳获利近3万元。郑芳非常高兴,又在5月28日向股票资金账户打入7.1万元。5月30日以后,股票交易印花税调高,股市出现波动。郑芳的账户出现亏损。8月31日,郑芳通过向证券公司查询发现自己已经亏损近20万元。
2007年11月15日,郑芳起诉到法院称,林军在此期间瞒着她,频繁地动用她的股票账户买卖股票,经常高买低抛,还超越委托权限做权证交易,致使自己亏损197630元。郑芳认为,林军用欺骗手段骗取她的信任,在接受了委托后没有恪守诚实守信的义务,明明买入了多种股票,却一直欺骗她是被上海石化套牢。根据郑芳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林军承认是自己操作的,当时是想快点把损失扳回来,却遇上股市大跌,自己在这过程中有过错,愿意承担30%损失。
双方经过几轮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由林军给付郑芳9.5万元赔偿款。
法院一名资深法官在本案达成调解后表示,社会上类似情况确实存在不少,已经造成了不少纠纷,他不赞同此类炒股方法。因为一旦炒股亏损,双方就会产生经济利益纠纷。如果真要委托他人炒股,双方应当签署详尽的委托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上一篇文章:
新会计准则下每股收益指标的含义
下一篇文章:
也谈股市中的博弈心理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文章
最近更新
什么是OTC市场
影响权证价格的因素
搏反弹要看清风险
股民受骗或可寄望刑事诉讼
投资股票的依据是什么
权证溢价愈低愈好吗
如何理解K线所包含的奥秘
什么叫均线?如何识别
股市迎来暴涨行情 十招助你中短线炒股
利率变化对权证价格的影响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站长信箱
客服电话:400-656-1666 邮箱:
support@dingdi.com
吉ICP备06004851号
Copyrights@2007 鼎砥投资网 www.dingd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20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