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鼎砥首页 | 股票频道 | 外汇频道 | 期货专栏 | 财经信息 | 基金频道 | 港股频道 | 经济人物 | 机构内参 | 鼎砥论坛 |
| 大盘分析 | 鼎砥学院 | 黑马推荐 | 要闻点评 | 个股研究 | 板块聚焦 | 生活资讯 | 畅游天下 | 汽车专栏 | 网址导航 |
您现在的位置: 鼎砥投资网 >> 学院 >> 股民学院 >> 文章正文
  
深沪基本交易规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9

深沪基本交易规则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交易品种:A股、B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

  报价单位: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价格变化档位: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委托买卖单位与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托买单位为"股"(基金按"基金单位"),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必以100股(沪市B股为1000股)或基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如有低于100股(或B股1000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同时,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委托单位为1000元面值(手)。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竞 价: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开 市 价:某只证券当日第一笔成交价(第一笔成交价有可能在连续竞价中产生);

  收 市 价:深市为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内所有成交价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沪市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市价。

  涨跌幅限制:自1996年12月16日起,证券交易所对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类证券实行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幅度不得超过10%,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5%,根据最新规定,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新闻
    阶段底部基本确立,7月如何配置行业
    判断顶与底是炒汇的基本功
    判断顶与底是炒汇的基本功
    外汇理财基本面分析
    如何把握投基心态 摆正投资基本心态
    通胀形势下的基本投资策略
    外汇知识基本问答
    最近更新
     深市配股流程
     深沪基本交易规则
     如何办理证券帐户挂失
     新手必读——如何抢反弹
     警惕权证的“T+0”交易风险
     低价不等于便宜
     A股熊市之最  最早一轮熊市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站长信箱
    客服电话:0432-2442226 邮箱:support@dingdi.com 吉ICP备06004851号
    Copyrights@2007 鼎砥投资网 www.dingd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203088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